位置:青苹果学习园地 >> 法律常识 >> 基本常识 >> 正文
如何在预售合同中对预售款支付进行约定呢

     预付款支付的约定不明有时候会给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,那么如何对预付款的支付加以约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?

    关键是要把握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几个阶段:

    1.预售合同的签订之日;

    2.房产商取得新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;

    3.房产商取得新建商品房的“大产证”之日;

    4.新建商品房取得《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》之日,房产商将房屋可以交付购房者使用。

    5.办理“小产证”之日。至此,新建商品房的买卖终告段落。

    在支付预售款时,应当充分考虑以上五个关键阶段,结合自己手头兑现能力,分期分批地支付购房款,做到“货到”付款,以保障购房款的安全性。

    分期分批的付款额如何确定呢?一般来说,款额的大小应与阶段的重要性相当,重要的阶段,可以付款比例高些, 40%、 50%都可以,其余的阶段,可以少付些。


·什么是法人?
·如何在预售合同中对预售款支付进行约定呢
·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中途解约
·哪些情况,婚姻登记机关不应予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?
·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
·预售合同中价款的约定与支付
·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,如何继承?
·我国《收养法》关于收养的特殊规定